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
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,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,让自己铭记于心,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。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?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1俗话说,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在当代社会,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。
提起“法治”一词,我们总会觉得离我们还很遥远,这个名词似乎只是存在于教科书上。其实不然,“法治”就在我们的身边,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。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循基本的规矩,各项法律时时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。比如,“国旗法”要求我们升国旗时要庄严肃穆;“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”要求我们文明对人;“道路交通法”要求我们遵守交通秩序;“环境保护法”要求我们保护环境;“残疾人保护法条例”要求我们关心爱护残疾人;“未成年人保护法”和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”更是对我们的各项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范,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。
但是,有数据表明,青少年犯罪率有所提高,单单是20xx年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就有近4.5万人。更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;12周岁的杀人犯赵某,因向一女同学索要零食遭到拒绝,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。一初中生杨某只与同学几句不和,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,事后还一脸无知的说“是他先说的我,难道我还错了吗?”由此可见,对法律的无知是多么的可怕啊。身边就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:同村的张某和刘某从小不学无术,逃课上网,打架斗殴,吸烟喝酒,他们是父母眼中的“坏孩子”,是老师口中的“问题学生”,初中刚开学没多久就已经辍学了,整天无所事事,和一些社会青年厮混在一起,出入网吧酒吧,身上的钱花完了就去抢劫一些初中生的零花钱。又一次花光了身上的钱,准备再次去抢劫初中生,但他们嫌这样“来钱”太慢,有人提议盗窃光缆“来钱”快,几人一拍即合,月黑风高夜,他们伸出了罪恶的双手。第一次尝到了甜头,就有了第二次,等待他们的是鸣笛的警车和冰冷的手铐。在逮捕的时候,张某和刘某还不以为然,自以为不过是小偷小盗,殊不知,盗窃国家光缆是何等大罪。因为两人刚满十八周岁,属于成年人,已经负有刑事责任。最后,父母东借西凑交上了罚款,两人认错态度良好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。二十年!是何等的珍贵,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?最美好的年纪在监狱里度过,十八岁入狱,三十八岁出狱,已经过了三十而立之年,他们又立了什么?恐怕只有无尽的泪水和悔恨吧。
作为中学生的我们,应该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。法无处不在,但不要把它变成生活的负担,而是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。未来的社会必定是法治的社会,而法治的社会只有懂得尊重法律的人才能创造出来。我们是祖国的未来,民族的希望,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,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。所以只有从现在开始认真学习法律,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合法公民,才能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,维护他人的利益,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。
从现在开始做起,从身边小事做起,让法深入人心,融入生活,一起为祖国现代化建设,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!
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2法制就是法律。我们的身边无时无刻都离不开法律。但是如果,我是说如果——有一个人违反了法律,那他/她会受到怎样的惩罚?
虽然我国现在的法制还不太稳定,但是我们必须要遵守,因为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够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。
记得我在网络上看过这么一个故事: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,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,将林某打倒在地。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,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,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11月17日,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
这个年轻的孩子,那如花儿一样的生命!他正处于花儿含苞欲放的时候,可是,他一时的冲动,竟然酿成了令他终生后悔的罪过!试想,就算他走出监狱后,也会被世人唾骂。为什么?因为他杀害了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!王某(受害者)的父母该多么心痛啊!
大家知道,如今发生的这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是什么吗?让我告诉你吧——也许是因为那些市民们不守交通规则,乱闯马路;也许是酒后驾驶的司机没看清楚就撞上去,找事之后迅速逃跑……就是这些“也许”,酿成了如今一幕幕的悲剧。我们应该好好的遵守法律,包括交通规则,不要让自己昙花一现便离开了人世。
现今,随着我们科技技术的发达,许多的不法商人都开始制造出了“假钞”。就是这些可恶的假钞制造者,这些可恶的假钞,破坏了世上原有的和平。
一个下岗工人,要养活包括自己在内的3人。当他东凑西凑、变卖家产后终于凑出了一些钱,开了一家小店。有一天,一个青年来买烟,店长十分开心,因为青年要买的烟价值100元。可是当店长用这100元去买些食物、生活用品时,却意外得知“这是假钞”。这个可怜的人不免痛哭,这可是他们一家人一周的生活费啊!一家三口人,孩子买作业本要钱,自个儿进货要钱,妻子买生活用品、食物也要钱,处处都是花钱的地方!这让他这个星期如何生活啊!
大家想一想,面对一个这个样子的可怜人,假如你是那个青年,你会这样做吗?你会将手中那一张假钞无情地递给面前这个一贫如洗的店主吗?你会冷漠地把烟放回口袋,冷漠地离开吗?
如果我是这个青年,我就不会这样做。这样违反了道德问题。
我们应该行动起来,抓捕这些制造假钞的不法商人,让假钞消失在这个原本应该和平、美丽的世界上!
不知道,你听了我的讲述后,有没有感觉到法制的重要性呢?我们是不是应该携起手来,共同遵守法制呢?
来吧,行动吧!
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3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,处处需有法,处处需遵法,而作为青少年,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。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“法律”作为开端的,没有了法律,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、不堪入目。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、法律以“有益于人民的是好、有害于人民的是坏”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。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、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,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“法律”来保护我们自己,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。
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,通过学习法律知识,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,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。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,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。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,如何履行义务……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,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,据统计,在各类犯罪人员中,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。
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:
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 ……此处隐藏14179个字……所小学附近。学校放学后,一个小男生独自一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两个大人所绑架。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放学后,没有回家,就非常的着急。不久之后,就接到了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,那个人在电话里说将他们的儿子绑架了,要求他们支付十万块钱。父亲很着急,但是,在接电话的时候自己的心还是心平如镜,他要求电话里的陌生人一定不能伤害自己的孩子,并且要他们证明自己的孩子在他们的手毫发无损,电话那边的人立即将电话嫁给那个被绑架的小学生,小学生在电话中证实了自己被陌生人绑架,号啕大哭并且大声呼喊:“爸爸,快来救我,我好害怕,他们对我好凶。”
电话很快就断了,十万块对他们这个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,但还是救孩子重要,最后,他们采用的方法是报警。警方对这件事十分的重视,于是,小男孩的父母随同警方来到了绑架犯要求交赎金的地方——是一个茂密的森林,警方伪装了一下。他们来到绑架犯要求的森林里,警方发现了绑架犯,绑架犯也认出了警方。他们十分地慌乱,两个绑架犯,一个紧紧地拉住小男孩,要挟警方不准过来,否则小男孩就会被他们杀死,警方以为绑架犯不敢这样做,就上前一步,用手抢指着绑架犯,而绑架犯在慌乱之中,把小男孩给杀了,两个绑架犯被处了死刑,而小男孩的父母因为失去了孩子,非常地悲伤,结局成了一个悲局。
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,“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被绑架人的,处死刑,并没收财产。”虽然两个绑架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但是,白白的牺牲了一个生命,是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四分五裂。绑架犯的这种恶劣行为,对社会产生了影响,警示了我们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青少年朋友,并告诉我们不能误入歧途,从小要要懂得法律意识,遵守法律,要学好法律。
通过这件事,我要对同学们说: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,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,让我们从现在开始,严于律己,改掉不良习惯。因此,我们每位同学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,做一个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好学生。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!
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18“法律,是由立法机关制定、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。”这是《新华词典》对法律的解释。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,太抽象了。法律,它到底是什么?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,人人都要遵守?是儿时的游戏,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;是《青少年保护法》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;是学校的普法教育,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。渐渐的,我知道了学法、守法的重要性,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。
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,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,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,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。“小恶不制,必然发展”,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,哪个不是从“小恶”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?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,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,船就会沉没。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。
人们常说,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,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。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。老师问:“同学们,如果有人欺负你,你怎么办?”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:“打他,跟他拼了。”老师接着问:“为什么?”那些同学便说:“爸爸妈妈告诉我,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,不能受窝囊气。”我庆幸,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,我庆幸,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。但是,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。
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。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、售假;贪脏法,金钱获得了很多,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。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,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。试想,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,不把法律放在眼里,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?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,又能做到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护法呢?
目前,有迹象表明,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。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,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!无数事实说明,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。
法无处不在,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,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。只有现在认真学法,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;因为只有懂法,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,只有我们自己守法,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,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,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!
未来的社会,必然是法制的社会,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,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:“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”。所以,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“根植”在心中。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,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。“法在我心中”,我们无愧于自己,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。
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19“法”,听上去是一个多么神圣庄严的名字!他似乎离我们很远很远。实际上,“法”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,在我们的生活中更是无处不在。
记得我六岁时,有一次去邻居家玩,邻居家小朋友的玩具好多呀,有溜溜球,小手机、大机器人看得我眼花缭乱,但最令我羡慕的还是那个变形金刚。我一眼就看中了它,把它拿在手里爱不释手地玩了好久好久。到下午该回家的时候了,可我一想到将要见不到这个变形金刚了,就忍不住沮丧起来。马上就要回家了,我忍不住回头再看那个变形金刚最后一眼。那是一个威武霸气的黄色变形金刚。他那高大的身形、那健壮的身躯、那耀目的黄色它的每一处使我忍不住想要抚摸。它要是属于我该多好啊!此时此刻,那个变形金刚也好像正对我眨着眼睛。他似乎在悄悄的对我说:“带我回家吧,我想跟你一起回家!”终于,我忍不住了。趁着朋友不注意,我一把把变形金刚拿起来,藏进自己的衣袖里,飞也似的跑回家。
一进家门,我马上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喜滋滋地欣赏起来。看着他那威风帅气的样子,我不禁笑了起来——现在它是我的了,属于我自己的!正在这时,爸爸走了过来,看到桌子上的变形金刚,他不禁皱起了眉头。“那是谁给你买的?我好像没给你买呀。”“哈哈,你猜一个吧,”我得意的回答,“这个可是我从邻居家悄悄拿来的。怎么样,厉害吧?”我继续说。本以为爸爸会表扬我,哪只爸爸的脸色一下变了。他用前所未有的严厉语气对我说:“你怎么能这么做呢?你知不知道你的这种行为叫做‘偷盗’,而法律明文规定是禁止偷盗的。你喜欢什么爸爸妈妈可以给你买,但坚决不能偷东西知道吗?”听爸爸这么一说,我有些害怕了:这么说,我居然违法了吗?怎么办、怎么办?警察叔叔会不会来找我?我吓得快哭了,忙问爸爸该怎么做。爸爸见我知道错了,就缓和了语气,他耐心地对我说:“既然你偷了东西,那你就先要把东西归还,再道歉,请求别人的原谅。并且以后保证不能再犯。‘小时偷针,大了偷金’,你现在虽小,偷拿别人的东西事小,但性质都是一样。只有从小严格要求自己恪守道德底线,长大才不会有违法行为!”听了爸爸语重心长的教诲,我明白了自己的错误,于是连忙去向邻居承认了错误。邻居原谅了我,但我还是觉得对不住人家。
从那之后,我明白了,“法”听上去似乎离我们很远,其实它就在我身边的生活之中,就在我们身边。所以我们切不可以为以为它离我们远而掉以轻心,相反,我们只有在每时每刻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,长大后才能做到“从心所欲而不逾矩”!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提高法律意识、严于守法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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